人社部激励政策发布:援鄂医务人员等可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定向招聘入编

来源:全景网 | 2020-06-11 16:30:31 |

近日,省人社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出台《关于深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编制激励政策实施细则》(吉人社发〔2020〕13号)。小布从公开招聘、岗位聘任、考核、奖励四个方面,将《实施细则》整理如下。

在公开招聘方面,对援鄂医务人员、直接接触省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医务人员、受到市级以上表彰人员等“三类人员”中的编外人员,用人单位可通过直接考核的方式定向招聘入编,所在单位空编不足的,由同级编制部门在机动编制中解决。其他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在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在岗位聘任方面,对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在本单位组织职称晋升或岗位等级晋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可打破最低聘任年限等规定条件限制破格聘任。其中,援鄂医务人员、直接接触省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医务人员、受到市(州)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记功及以上奖励人员,可超岗聘任,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在考核方面,对在疫情防控中受到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或记大功、记功、嘉奖的事业单位集体,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比例可分别提高到35%、30%、25%。对援鄂医务人员、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记功及以上奖励的人员,由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单独增核优秀等次名额,不占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比例。

在奖励方面,对在疫情防控一线特别是医疗救治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按管理权限开展及时奖励,适当简化奖励程序,不设奖励比例(名额)限制。对在疫情防控中其他做出贡献的人员和集体,全省统一组织开展专项奖励。

《实施细则》还要求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编制部门主动与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接需求,积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督,坚决杜绝借机违规进人、突击进行岗位聘任等行为。

据了解,目前省人社厅已对3名防疫一线人员给予记大功奖励,指导各地对13名编外人员进行直接考核招聘,对第一至七批援鄂的179名医务人员组织开展职称晋升或岗位等级晋升工作。

关键词: 人社部 编制 政策